试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的资政职能
【出 处】:《
上海教育科研
》
CSSCI
2014年第0卷第12期 62-65页,共4页
【作 者】:
尹晓军
【摘 要】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已经由主要面向少数学生的矫治性辅导转向为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的发展性辅导,与此相适应,学校心理辅导室应具备资政职能,这既是现代学校教育回归“‘成人’目的”的迫切需要,也是解决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孤立化”问题的有效举措。组织者方式、研究者方式和协同者方式是学校心理辅导室资政的三种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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